安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九条有效禁止下列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一)不按规定投放电池、荧光灯管、显示器等有害垃圾;(二)向城市绿地、排水设施倾倒废弃物;(三)其他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