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举办节日庆典、文体娱乐等大型活动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应当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活动期间,承办者应当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理废弃物。

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