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第九章 科技创新保障第八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财政等部门应当简化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精简项目申报要求,推行“里程碑式”考核,减少项目实施周期内各类评估、检查、抽查等活动。对同一项目同一年度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结果互通互认。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八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