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第九章 科技创新保障第八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科技攻关项目的立项、组织和管理方式,以产业发展、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综合运用择优支持、定向委托、“揭榜挂帅”和“赛马”等方式,鼓励高等院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企业以及科研人员开展科技攻关,提高科技项目管理效能。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八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