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第二章 科技创新投入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市场为支撑的多元科技创新投入体系。自治区引导全社会提高科技创新投入的总体水平,全社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速不低于百分之十五。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