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第五章 科技创新人才第三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人才引进专项资金,支持用人单位围绕重要产业链发展,依托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等培养、引进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促进项目、人才、资金和平台等一体化配置。企业引进人才费用可以列入经营成本,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费用可以从事业经费中列支。高端人才的引进费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对入选自治区级以上人才计划的人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金扶持。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