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的布局,完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体系,整合符合相关条件、科研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科学技术研究事业单位,优化调整科研院所规模结构,健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运行和稳定支持机制,组建具有广西特色和优势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提升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创新能力。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