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大连城市规划区及建制镇内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和风景名胜区绿地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