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经现场查验,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承接协议;不符合的,应当制作书面整改计划,由建设单位按照计划要求整改,并于整改完毕后组织复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承接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将承接查验情况和承接协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五日。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26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