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凡违反本条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拒交,并可以向当地发展和改革、财政、市场监督、审计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受理机关应当及时查处。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26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