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二章 学生第七条有效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免试入小学,小学毕业后免试入初中。学校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入学选拔考试或者测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和各类考级证书等作为入学条件。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应当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原因消失后,监护人应当及时送其入学、复学。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26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