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义务教育实行省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做好义务教育实施的有关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26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