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三章 学校第二十六条有效学校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学生管理制度。学生违反管理制度的,学校应当进行批评教育,但是不得责令学生转学、退学或者开除学生。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加强管理,也可以依法送专门学校进行矫治并接受义务教育。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26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