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已修改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一)阻挠劳动者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劳动者筹建工会的;(二)无正当理由调动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打击报复的;(三)劳动者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四)工会工作人员因依法履行职责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26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