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城市景观照明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八条有效建设工程配套的景观照明设施应当按照景观照明规划和设置技术规范的要求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