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储存、输配燃气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等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压力容器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其安全附件应当齐全、可靠,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地方法规 · 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