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前期物业管理/第一节 前期物业第三十三条有效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地方法规 · 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29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