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第二章 行为规范第二十一条有效倡导公民爱清洁、讲卫生,讲文明、守规矩,自觉保持良好个人卫生,自觉养成健康文明生活习惯,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及公共秩序。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