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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宗教事务条例/第四章 宗教教职人员

第三十五条

有效

宗教教职人员出访参加宗教学术交流和宗教活动或者出国留学、朝觐等,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得非法出境。

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4月11日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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