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时汇集并发布提供涉及中小企业的市场监管、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等政务服务信息,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无偿服务。

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提供、推送相关信息,并增强政策解读与咨询服务的综合化、精准化、专业化水平。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