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第七章 服务保障第四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管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部门应当安排资金,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精特新发展以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培训。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校企合作,与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等签订紧缺职业(工种)技能人才定向培养协议并向定向培养学生发放在校学习补助,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补助。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