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第三章 融资促进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融资的担保、保险、评估、公证、登记等事项进行规范,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降低融资成本。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