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第二章 财税支持第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和实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落实国家和省对中小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