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未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或者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实施危害铁路安全行为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