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学校安全条例/第三章 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督促学校制定和落实安全责任制,将学校安全工作列入学校目标管理的内容,定期进行考核。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30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