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所属范围内协助红十字会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无偿献血宣传、红十字志愿服务、人道救助以及红十字宣传等活动。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