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社会信用管理,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