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爱国卫生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组织和个人。参加爱国卫生活动是一切组织和个人应尽的义务。地方法规 · 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