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爱国卫生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规范第二十五条有效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景区、景点公共卫生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建立更为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做好垃圾、粪便和污水的无害化处理,保持景区、景点环境卫生。地方法规 · 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