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爱国卫生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动员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加强公共卫生法治建设,推动新时代松原爱国卫生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健康,根据《吉林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