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五十三条有效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遵守物业服务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配合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未事先告知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按照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禁止装饰装修施工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人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