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的监督。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