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和业主组织第二十四条有效市、县(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逐步建立完善业主决策网络投票系统,供业主和业主大会无偿使用。该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网络投票的具体规则由市、县(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制定公布。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立完善业主决策网络投票系统中本辖区的网络投票数据库。采用网络投票形式的,应当使用业主决策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