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乡道的路产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村道的路产所有权属于村民集体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转让或改变乡村公路用途。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30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