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社科联应当建立健全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激励机制和成果评价机制,组织实施哲学社会科学普及优秀成果的推荐、展示、转化和奖励等工作。

县级以上社科联应当设立哲学社会科学普及项目,培育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品牌。

省社科联应当会同省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发挥龙江讲坛、龙江社科论坛等科普品牌的示范作用;依法建立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和学术交流示范基地。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