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扶持和促进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关联产业发展,可以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奖励等方式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