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社科联应当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区域交流合作,推动哲学社会科学普及资源的整合共享。

各级人民政府、社科联应当建立健全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对外交流合作机制,组织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社会责任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