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二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社科联应当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区域交流合作,推动哲学社会科学普及资源的整合共享。各级人民政府、社科联应当建立健全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对外交流合作机制,组织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活动。社会责任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