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鼓励、支持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业等建立产学研合作平台,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教育、科技、文化创意、康养、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