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工程管理条例第五条有效水工程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保护的义务,对侵占、损坏水工程的行为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2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