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应当加快实施演进升级,全面增强数据感知、传输、存储、运算能力:

(一)发展泛在协同的物联网感知设施应当规模化部署重点行业物联网感知设施,具备支持固移融合、宽窄结合的海量物联接入能力,建设低、中、高速移动物联网协同发展的综合生态体系,强化跨行业、跨领域共享;

(二)高速宽带网络建设应当有序实现5G网络的乡村室外覆盖、重点区域深度覆盖、重点行业优先覆盖和交通干线沿线覆盖,城市千兆光纤网络全面部署,行政村千兆宽带全面覆盖,新一代互联网全面商用;

(三)全省大数据中心建设应当根据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建设总体布局,充分利用国家算力资源,因需适度建设,实现全省算力资源高效建设利用与汇聚联通;

(四)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科学统筹,加快关键共性技术产品研发应用,建立领先的通用技术能力支撑体系。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