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大数据发展应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妨碍大数据发展应用工作的,视情节轻重,由有权机关依纪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