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大数据发展应当以强化数据治理、发挥数据效用为目标,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开放共享、创新应用、保障安全的原则。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