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市知识产权部门负责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制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为市场主体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指导、技术咨询等政务服务;推动和配合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与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支持知识产权公益性服务机构为市场主体开展海外纠纷应对提供指导服务。
佛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顺德(家电)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等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
地方法规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