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防沙治沙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在沙化土地上砍挖灌木、药材及其他固沙植物的,由相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恢复原状。地方法规 · 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9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