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第五章 使用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具备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功能,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应当纳入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按规定向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主管部门、管理维护单位办理移交手续,相关主管部门、管理维护单位应当做好监督管理、保养维护工作。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