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