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二章 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第十二条有效在保护区内可以采取设定禁渔期、禁渔区等措施,保护生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海洋资源与生态环境状况定期监测的结果,拟定保护区的禁渔期、禁渔区,由保护区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报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执行。地方法规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