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露天喷漆,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地方法规 · 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