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十八条有效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的产品。地方法规 · 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