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开展检验,提供真实、客观、准确检验数据,健全并落实检验数据质量控制与管理制度,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地方法规 · 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